时间:2025-05-07 15:10
一、劳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
劳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:一是不可抗力,如地震、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;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,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、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、丧失代理权,这使得当事人在一定期间内无法进行诉讼。在这些情形消失后的六个月内,诉讼时效期间届满。需注意的是,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应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,否则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果。如果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,当事人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,待中止事由消除后,及时主张权利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二、劳动诉讼时效怎么算
劳动诉讼时效一般分为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。普通时效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。比如,你从单位明确拒绝支付你应得的加班费那天起算,一年内要提起劳动诉讼。
特殊时效方面,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,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;但是,劳动关系终止的,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例如,你在职时发现单位长期拖欠工资,在职期间随时可主张,但离职后就得在离职一年内申请仲裁,否则可能超时效。需注意,时效计算可能因具体情况有中断、中止等情形,如你向单位主张权利等会导致时效中断,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。
三、劳动诉讼时效多久
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,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
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,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;但是,劳动关系终止的,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劳动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时效,一般为三年,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。但是,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,有特殊情况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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