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其他要求
岗位职责
任职要求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.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;
4.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,具有十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院长岗位工作经历,70周岁及以下,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5.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、较大技术责任事故;
6.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》《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》等规定的基本资格和条件。
其他说明
竞聘人员将《调兵山市公开选聘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》和身份证(正反面)、职称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
公招热岗